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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老公見面就必須付1000萬元的小三

相片取自게티이미지뱅크

10日 根據YTN廣播節目趙仁程(조인섭)律師的法律諮詢所,育有三名子女的家庭主婦A某得知丈夫與同事有著不倫關係,但是因為孩子年紀還小,也考量到老公在這段時間對家人的奉獻付出,決定原諒他。

老公以及小三為了徵求A某的原諒,簽署了一份假如之後再有見面或是有聯絡,一次就必須支付1000萬元的違約金給A某家庭主婦。

但在這之後,這兩個人一樣持續有不倫關係,生氣的A某還得知到他們聯絡見面的次數超過1500次以上。

於是A某決定像小三提出150億韓元的違約金(1000萬*1500次)訴訟。

針對這起事件,離婚專家律師也提到即使簽署了切結書,法院也很難接受過度的金額要求,反而可能還會本末倒置。

一般來說法院認證的違約金上限範圍為1億韓元,再來訴訟費就要花6750萬韓元,考慮到訴訟費,到時候拿到的錢還會比付出去的還要少。

知名律師指出,自行簽署的金額雖然當初有合意,但是此協議無效的情形還是很高的,韓國民法規定如果金額不當地過高,則可以適當地減少金額。

以上取自於https://n.news.naver.com/article/014/0005318794?ntype=RANK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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